网友求助:离职以后前公司拖着我的工资不给,都三个月了,怎么办?
无忧解答: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
责权声明:本文所表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51JOB.COM无关
未经 51JOB.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同时收藏到我的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