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
用圆珠笔。
2、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的□预先核准□变更核准□延期□调整□换发□补发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核名通知书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名称延期、调整、补(换)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发起人;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申请人为本企业或企业集团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他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