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毕业生的知情权,评选结果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2、符合上述条件并想申报的同学请于2014年3月25日之前到我办公室递交“河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申请书”,然后经老师争取班级意见后最终确定人选。过期不候。
3、最后确定的人选再组织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四、表彰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附件一:
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