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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毕业生入户广州指南

时间:2021-02-24 20:56:36

  为你解决户口之忧------应届大学毕业生入户广州指南

  2007年应届大学生入广州市户口须知

  一、接收条件:

  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适应范围:07年毕业生,包括05、06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2、本科毕业,国家统分生,具有学士学位;

  3、研究生毕业,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具有硕士学位;

  二、接收材料:

  1、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申办人提供上述材料,得到批复后,申办人送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出《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学生持学校开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落户证明、两张小一寸照片交到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并同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交纳三年的人事代理费;

  3、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办好《广州市区户口指标卡》后通知申办人携带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到广州市公安局对外办证中心(广州市西湖路88号,北京路和广百附近)审核学历及盖章;将办好的材料送回我中心办理落户。

  四、异地人才入户广州条件及所需材料:

  A: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档案、同意调出函、个人现实表现;

  B:广州接收单位提供:用工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C:本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原件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D:户口所在地提供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加盖计生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