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
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双江政发[1998]5号、[2001]11号、[2004]5号[2005]4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双江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
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2次、宣传标语100多条、墙壁板报5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
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司法、劳动、、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双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4000多人次,金额达40万元左右,现在已有100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2004年,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
双江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题宣传。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目的、意义、作用、政策和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以及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充分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就业趋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党和国家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大好事的认识,消除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起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几年来,我乡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15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对300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收入稳步增加。
五、劳动执法监督和执法环境的有关情况
开展劳动执法监督,是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乡大力改善执法环境,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定期的乡镇企业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杜绝了使用童工的现象,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二是开展工资清欠行动,通过调查了解,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地发放工资,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三是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使用人单位能照章办事,以制度化管理代替日常管理;四是不定期的对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此 资 料 转 贴 于、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不仅是坚持党的执政为民方针的现实需要,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几年来,我们在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保障站的工作经费不足,以至于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劳动保障方面的宣传教育还不是十分到位,部分劳动者不能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不够,有些企业没有及时足额的为职工上交社会保险费。这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杨正午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努力做到“三个推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