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优惠政策。我市还将专门为大学生设立报名咨询站,开通体检绿色通道,只要体检站一天不撤,大学生可随时报名、随时体检。
“免费”上大学
今年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一次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换言之,只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就可实现“免费”上大学。
另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在部队还将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可以享受考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的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补偿最高2.4万元
自2009年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将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补偿金额最高可达2.4万元。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在校生可保留学籍
今冬,我市将继续征集高校毕业生学生和在校大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各类本科、大专学校的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高校就学的非毕业班在校生,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有关规定将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