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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管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0-06-17 18:17:32

  灌云县编委办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必要正确认识我县面临的问题,从而寻找出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些粗浅认识。

  一、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采取措施

  (一)严格程序,确保操作规范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无止境,原则问题不让步的思想,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登记、规范年检、规范档案管理。

  1、规范登记程序。在初始设立登记工作中,严格把好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在受理、审核阶段,重点审核三个方面,一是审核材料是否齐备,确保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各种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审核业务范围是否规范,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同类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用语规范;三是审核开办资金是否真实,要求初始登记必须提交验资报告,确保开办资金真实有效。

  2、规范年度检验。及时下发年检通知,明确要求和日程安排,保证年检工作有序进行;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一年年检情况,通报未年检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本年度年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年检过程中,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报告,对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规范档案管理。一是严格政策标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档案,严格按文件规定保管、利用档案;二是规范档案内容。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了《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书》、《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等一系列表格,对档案进行分类装订,逐份进行规范;三是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严格执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档案内容;规范档案室建设,配齐软硬件设施。

  (二)加强监督,确保管理到位

  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是登记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我们在狠抓登记率、年检率,保证登记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登记后的后续监督工作。一是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年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对事业单位法人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单位名称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住所是否搬迁、职能履行情况等。对需要变更登记而未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及时下发了《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同时针对存在的其它问题,提出规范意见和措施。二是登记管理与人事编制管理相结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综合管理。凡涉及机构设立、变更等事宜,编委在下文时即明确须登记的有关要求;新建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进行法人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人手续;把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同机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聘用合同鉴证、奖惩、社保统筹交纳、财政帐户发放等结合起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年检的,冻结人事手续,从而有效促进了登记、年检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优质高效与严肃政策相结合。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促进管理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同时,对个别长期不登记、不变更、不年检的事业单位,采取书面告知的办法,下达《初始登记催办通知书》、《注销登记送达书》、《年检告知书》,责令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三)多措并举,确保服务高效

  我们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工作中想基层之所想,办基层之所需,解基层之所难,经常深入基层,现场办公,高效优质服务。一是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把工作人员守则、办事程序、承诺服务内容等制成版面上墙,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实行集中受理,缩短办理时限。为了提高效率,登记、年检事宜 “一站式”办理,避免了到处找、两头跑。同时,缩短受理时限,全部实行网上登记;三是深入基层,开展优质服务。我们一直坚持对事业单位比较多的部门,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在服务过程中,要求受理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审批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材料。同时,开展首问负责制、承诺办结制等一系列活动,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1、我县不少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少事业单位没有真正发挥法人的作用,还受主管部门的牵制,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因而对法人登记缺乏积极性,登记的作用和效果不明显;其次是一些事业单位只靠主管部门的指令性计划进行运作,不须进入市场开展活动,参与竞争,因而没感觉到法人证书的作用。

  2、部门联动不够,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在法人证书的使用上把关不严,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外部监督,主要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社会活动情况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章程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除此之外,对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业务开展、财产等事宜不能直接监督,一些主管单位不管所属参检事业单位所填资料情况是否属实,所填内容是否完整,都加盖公章,给年检的准确性增加了难度。同时,一些部门在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项时,对事业单位必须“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规定要求不严格、不到位,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丧失了自身的价值。

  3、登记管理与监督队伍薄弱,科学高效的管理与监督网络体系有待完善。具体体现在登记机关管理人员培训不够到位,缺乏系统的管理和监督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识;事业单位登记 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化知识;社会监督员队伍缺乏有效监督。

  三、改进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1、通过文件进行宣传。凡是上级下达的各类文件,要及时转发至各单位进行学习宣传。要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整理成册,发到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进行学习贯彻;

  2、通过媒体宣传。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内容在县内政府网站、电视台、《今日灌云》等多种渠道大张旗鼓宣传。扩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

  3、积极开展信息调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有关工作人员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通过相关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投稿,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以信息调研指导、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要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作用,要求主管部门对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核查。通过单位自身的申报和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使登记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一目了然,并将其作为对事业单位年度检验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要及时与国资办、质监局、各类金融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取得沟通与联系,形成管理合力,有效制约未登记或不进行年检登记的事业单位开展相关社会活动,保证年检工作收到实效。同时,司法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因业务需要,需到登记管理机关查询事业单位法人情况时,登记管理机关还可利用司法机关和劳动部门前来查询事业单位法人情况这个机会,进行跟踪调查,派人到该事业单位就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确有违法违纪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直至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三)加快队伍建设进程,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网络体系

  精心打造登记机关管理队伍、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队伍和社会监督员队伍,调动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登记机关管理队伍要着力在自身建设上下工夫。登记管理机关应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登记管理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着力在专业化上下功夫。建立登记工作专办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登记工作专办员进行工作实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社会监督员队伍要着力在有效性上下功夫。建立社会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对登记工作的监督。应着重选择各类执法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与事业单位有利益牵制关系的各类人员及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相关人员担任监督员,以确保社会监督这一形式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