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第35号令《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行)》的要求、为了满足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透明、公开化,特制订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辖的所有部门、单位。
三、责任部门
1、公司环保信息公开更新的主要负责部门为管理部。
2、管理部负责收集与环境相关的更新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对外公布。
3、其他部门及单位负责提供相应的环境信息给管理部。
四、信息公开更新位置
我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公布于公司网站。网址为:www. .com ,个体链接位置为新闻中心。
五、更新时机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需要更新企业环境信息
1、当与环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有更新、理换、增减条款时;
2、企业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变
动时;
3、政府环保机构下发新文件中对企业环境有新要求时;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有以下内容
1、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
2、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
3、企业环境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
4、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
5、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气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
7、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资源协议;
8、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9、企业自愿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变动则及时下发更新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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