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实验中学午休纪律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习惯,为学生学习保驾护航,经研究决定:
1、“午休“五不准
(1)不准迟到,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2:50-13:05)入寝,晚归者扣量化分1分。
(2)不准带食品进生活区,更不准在午休期间在寝室吃、喝,否者扣量化分1分。
(3)不准上厕所,否者扣量化分1分。
(4)不准看课外书、玩手机、串寝等否者扣量化分1分。
(5)不准在教室等校园任何地方逗留,否者扣量化分2分。
2、补充要求:
寝室大门12:50开门,13:05学生入寝完毕关闭大门,14:10开门,学生14:10准时起床,不得早起,14:25离开寝室,14:30不出寝室者为晚起床,每人扣1分。
平舆实验中学物业办、政教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