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作家网上,与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名单同时公布的还有一份详细的评委实名投票情况表。从这份情况表上,不仅可以看到入围7个大项共70件文学作品各自的得票情况,还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位实名评委对每一件作品的投票情况。
包括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的非虚构新作《瞻对——两百年康巴传奇》,80后作家领军人物笛安的短篇小说《光辉岁月》,曾获《人民文学》散文奖的鲍尔吉·原野的散文《原野上的原野》等作品,有的仅获零星票数,有的甚至成为“0票作品”,从公布的投票结果来看,颇令人尴尬。投票结果一公布,瞬间引爆网友热议。@刘春的文字:投票情况真的太让人浮想联翩了!@情人达莱雅:是个好想法,评委会为自己的行为更加负责任。推荐公开化才能消除“评奖疑云”。@春琴:匿名有益于保护当事人不受外部压力作出自己的判断。
是否有必要将实名投票情况以这样的方式公布于众?几位参与终评的评委给了不一样的答案。
不赞同:公开会影响公正
“纠结啊,终审投票前,评委们纠结了一晚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说组评委。今年3月份,本届鲁奖评奖办公室就公布了一项重大改革:为了更加公正、透明地遴选出优秀文学作品,鲁迅文学奖评选方式由“无记名投票,获得不少于终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作品方可入选”改为“各评奖委员会经充分讨论,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获奖作品”,并且,“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并公布”。在终审前夜,办公室又特意向评委们重申了这条新规——你们投出的每一票都会公开在中国作家网和《文艺报》上。
“我个人不太同意这种做法,评委只需要做好评委的工作,这样的公开反而会影响公正。有些落选作家也会不可避免地对一些没投票的评委产生想法。”这位评委说。
赞同:投票公开是种进步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诗歌组评委则表示他对实名制毫无压力。“鲁迅文学奖仿效上一届的茅盾文学奖实行实名制投票公开,应该说是进步。”他说,“至于你的票投给谁、没投给谁,可能会招致怎么样的议论,我只能说,你的出发点是对文学的公正,你心里就不会害怕,你是怀有私心的,就会心虚,就不敢再和那些有实力获奖的作家见面。”
票数反映形成共识的过程
终审评委之一、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白烨认为,客观来看,票数的多寡反映了评委们“形成共识的过程”。
“因为每一部作品在每一轮投票前都经过多方辩论,在这种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中,对于一部作品的共识逐渐形成。那些形成较强共识的作品,就能获得全票或绝大多数票,而有些虽然进入了前10名,但在讨论中很难形成一致,你会看到它得到的票就比较少。”
归根究底,还是好作品太多,名额太少,竞争太残酷。“中国每年产生中篇的量那么大,4年才评1次,每次才5 个,平均每年评出1个多点。”白烨惋惜地说,从他个人角度来说,仅仅中篇小说的“落选名单”里就包含了许多好作品,比如林那北的《龙舟》、畀愚的《邮递员》、潘灵的《一个人和村庄》等。“我真的建议今后能把获奖者扩容到10名,给更多人一个机会。如果做不到,至少给那些入围但最终没有获奖的作品一个提名奖,这也是一种正面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