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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打印版大纲

时间:2020-08-05 12:08:53

  2014 年司法考试大纲: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

  理解:,,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和 党 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的基本内涵和 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 成果, 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思想、 中国传统 法律思想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第二章 依法治国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涵。

  理解:,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

  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熟悉并能够运用:依法治国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制约监督)

  第二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社会建设事业 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

  第三章 执法为民 基本要求:

  了解:执法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理解:,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和实现途径,执法为民理念与资产阶级 的本质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为民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 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 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 权利 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 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理性文明执法 切实便民利民)坚持国家利 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第四章 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 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不偏

  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 ,服务大局理念 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 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分 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六章 党的领导 基本要求:

  了解:。

  理解:,、推动和维护作用,党的 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领导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 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的基本含义 主要推动者 定维护

  者)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思想领导 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坚

  始终坚持依法领导充分重视科学领导。

  2014 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第一章

  法学的基本概念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 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

  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 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 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 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 (秩序、自由、正义),法 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 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 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 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 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 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 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 法律行为,法 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 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议 法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 国家意志性 普遍性强

  制性 程序性 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 自由 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节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 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与语言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法律规则的分类)法 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权利与义务(权 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

  第四节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 法 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 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

  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 法律体系(法律体 系的含义 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

  第六节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的效力的根据 法的效力范围 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 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 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的溯及力)

  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 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 解释的含义。

  理解:立法与法治,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 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 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立法程序(法律 议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法律的公布),执法的特点,司法的特点,法律适用的目标,法律推理的特征,法律解释的特征,法律解

  释方法的位阶。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与司法的区别,司法的基本要求和 原则,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的区分,演绎法律推理,归纳法律推理,类比法律推 理,设证法律推理,语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第七节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和种类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 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第八节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的特点 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

  合 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

  第二章 法的运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立法

  立法和立法体制(立法权限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立法原则(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 发原则 民主立法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的表 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第二节 法的实施

  执法(执法的含义 执法的特点 执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司法的含义司法的特点及其与执法的区别 当代 中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守法(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含义和构成) 法律监督 体系(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第三节 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法适用的目标(可预测性与正当性) 法律适用的步骤(确认事实 寻找法律规范 推导法律决定) 内部证 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第四节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演绎法律推理 归纳法律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设证法律推理

  第五节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 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方法(语义解释 立法者目的解释 历史

  解释 体系解释 客观目的解释)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第三章 法的演进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标志,法的现代化的 类型, 基本条件。

  理解: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的 含义,法的传统的含义,法 律文化的含义,法律意识的含义,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 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法的移植的含义,法系的含义, 区别,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 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法产生的过程与标志(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 别)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法的发展与传统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法的移植的含义) 法的传统的含义 法律文化的含义 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含义与结构) 法系(法系的含义

  第三节 法的现代化

  法的现代化(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 法的现代化的类型) 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历 史进程与特点

  第四节 法治理论

  法治(法治的含义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第四章 法与社会 基本要求:

  了解:法与政策的联系,法与政策的区别,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理解:法与和谐社会,,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宗教的相互关系, 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科学技术,法与道德的区别,分析和

  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法与和谐社会

  第二节 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法与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 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

  第三节

法与政策的区别(意志属性、 规范形式、实施方式、调整范围、稳定性与程序性程度等方面的区别) 法与国家(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第四节 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联系 法与道德的区别(产生方式、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区别)

  第五节 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 法对宗教的影响)

  第六节

  2014 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人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