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需要,继续招收排球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一、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排球(均面向全国有本科招生计划省份招生)
2、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注: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和生源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一类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二类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2017年度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报考学校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与测试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1、体育专项测试提交资料:
(1)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登记照片并加盖高中学校公章);
(2)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综合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打印的个人“运动员详细信息”表;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报名表照片处加盖中学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17:00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期邮戳为准)。
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文化考试报名: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建设需要,确定成绩特别优秀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其他体育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地所在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友情提示:因校园内快递公司均不送件上门,建议不要选择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它快递方式,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3月17日前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兴奋剂检测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要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人身安全保障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考试期间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降低风险。
(五)测试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时,全程不得穿着任何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8:30-11:00
2、报到、缴费地点:湖北经济学院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3、报到所需证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请自带,勿邮寄)。
4、测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14:00-17:00
5、学校将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进行全程录像,以防范代考作弊。
(六)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选拔与入围认定
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小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将对所有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应按各省相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学校分以下三种类型择优录取: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类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予以录取,预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二类考生(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分数为准),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二类考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本科批次已合并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高水平运动员原则安排在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读,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个环节,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A113室)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430205
联系电话:027-81973717(招生办公室)、027-81707742(体育学院)
监督电话:027-81973936(学校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