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共中央、,民族地区的农村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卫生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就拿我县来说,目前,全县有医疗卫生单位56所,全额、差额编制共975名(其中全额193名、差额782名),卫生工作人员1007人,已创建村卫生室378所。但从发展的要求来看,我们认为在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目前我县农村卫生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为期近一个月的走访、坐谈,我们认为在我县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多年积淀下来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已不能适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一是体制上存在着“硬伤”。国家已明确医疗卫生单位是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求医疗单位优质低价搞好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而政府的财政补助水平又相对不足,不能解决医疗卫生单位造成的成本亏损。与此同时,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它的各种生产要素无不取决于市场,价格随时因成本的变化而变化。即使不求赢利,但也要力争保本,这就必然与国家赋予医疗卫生单位“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性有矛盾。二是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不够合理。城镇卫生资源相对过剩,全县约有63%的卫生技术人员、床位和医疗设备集中在城镇,而近60%的城镇卫生资源又集中在县级医院,城乡医疗服务条件和能力极不平衡。三是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缺乏活力。少数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松散,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滑坡,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大。尽管2006年以来,在乡镇卫生院稳步实行了人事制度改革,使乡镇卫生院面貌有了改观,形势有所好转,但卫生院的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仍不尽人意。
(二)管理体制不顺,阻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八十年代后期,我县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由县卫生局主管移交给乡镇政府主管,进入九十年代后又明确为县、乡共管。实际上,无论是乡管还是县乡共管,都没有管理到位,也没有给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有效的促进。二是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医疗市场秩序不够好。由于执法、经费和人员缺乏等客观条件限制,卫生监督机构过来把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放在城镇,。同时,县卫生监督机构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很难执法到位,以致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医疗行业形象,也给医患双方造成了物资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据初步统计,自2002年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共发生医疗纠纷32起,由医院给予人道主义补偿高达120多万元。
(三)投入少、技术水平低,医疗卫生机构生存困难。一是投入少。由于县财政困难,2003年以来,财政投入的卫生事业费尽管逐年增加,但与卫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为完成上级分配的危房改造任务,在配套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举债建设。